各相关学院:
根据《陕西师范大学2021级“海亮班”公费师范生选拔实施办法》,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、所在学院笔试考核、学校综合面试等程序,最终有2名非公费师范生拟接收为2021级“海亮班”公费师范生(名单见附件)。
现将结果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于5月17日-5月19日三天内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形式实名向教务处反映。
联系地址:教务处教学科(长安校区校务楼一层116室)。
联系人:杨国光
电 话:85310331
邮 箱:123270643@qq.com
附件:陕西师范大学2021级“海亮班”公费师范生拟接收名单
教务处
2022年5月17日